楼主:
i329 (杀刀猪)
2021-05-29 09:54:07勇者安安
本肥跟你说 你公布这个
要找你麻烦的还真的有办法
国家安全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8
第 2-1 条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
下列行为:
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
二、泄漏、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
品或电磁纪录。
三、刺探或收集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
磁纪录。
第 5-1 条
...
违反第二条之一第二款规定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
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
虽然我觉得真的要起诉定罪难度蛮大的
但是要搞的你很不舒服应该蛮容易的
万一被起诉记得找媒体、民代 不要乖乖吞下去啊(搞不好国昌会愿意帮你打官司?)
八卦肥宅会来相挺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