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药事法第48-2条专案核准特定药物输入???

楼主: Cetuximab (单株)   2021-05-24 11:31:2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01
第 48-2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得专案核准特定药物之制造或输入
,不受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之限制:
一、为预防、诊治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之疾病,且国内尚无适当药物或合
适替代疗法。
二、因应紧急公共卫生情事之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得废止前项核准,并令申请者限期
处理未使用之药物,并得公告回收:
一、已有完成查验登记之药物或合适替代疗法可提供前项第一款情事之需
要。
二、紧急公共卫生情事已终结。
三、药物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评估确有安全或医疗效能疑虑。
第一项专案核准之申请条件、审查程序、核准基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
法,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印象中
以前台湾也有过因为公卫上的紧急需求
专案核准在台湾尚未取得药证的药物以专案进口的方式输入台湾使用
有这方面的八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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