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ward61313 (好饿)》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吴政峰/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遇到警察禁止说“你娘”! 男子讲3次判拘15日
: 4.完整新闻内文:
: 基隆1名林姓男子去年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却与前来处理事故的警察发生口角,
连
: 讲3次“你娘”,被依妨害公务移送。高等法院认为“你娘”有负面评价之意,可贬损
员
: 警社会评价,日前维持原基隆地院判拘30日的见解,全案确定。
: 去年9月20日下午2时许,林男开车与他人发生擦撞,员警获报前往处理,要求林男出示
证
: 件,并强调若不配合,可能涉嫌妨害公务,可予以逮捕。
: 林男脾气火爆,脱口而出“证你娘”、“妨害你娘”及“逮你娘”,连续3次“你娘”
让
: 员警很不满,依妨害公务现行犯当场逮捕。
: 基隆地院审理认为,林男屡次在警员所述动作上,外加“你娘”辱骂警员,以示拒绝配
合
: ,依现今社会通念,主观上应有“将自己凌驾于警员母亲之上、藉以侮辱警员”的意思
,
: 因而认定林男在不特定人可共见共闻街道上,以粗话辱骂警员,判拘15日。
: 林男不服,提起上诉,强调是因为发生车祸情绪不佳及主观上不喜欢警察才会口出此言
。
: 高院指出,林男对警员出言“证你娘”、“妨害你娘”、“逮你娘”等语,依现今社会
通
: 念,属负面评价字眼,具有直接对人谩骂及贬损他人评价的意思。
: 高院考量林男对警员叫嚣、辱骂及拒绝配合,妨害警员执行勤务,主观恶性并非轻微,
认
: 为原审判拘15日合理,判林男败诉确定。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32617
: 6.备注:
: 今天的规矩,就是不准讲粗话,不准讲人家老爹老母,不准讲X器官!
这个真的蛮奇怪的,你娘是不好听,
但也不到脏话程度,居然用大外割,
直接用现行犯的名义押人上铐,
根本是公报私仇了,更怪的是法官,
怎会是判30天拘役?逻辑不对吧,
就算你娘有负面观感 贬损警员评价,
怎么会是用妨害公务的罪名移送法办,
侮辱公署罪更是带有古代官老爷的威权心态,
难道站旁边说句你娘,就可以让警察办不了公务?
那平常警察开罚单临检民众就可以大声吼百姓或酸言酸语吗?
警局的电脑被砸都可以握手言和了,
这种小事要被关30天?怎么想都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