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吴政峰/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遇到警察禁止说“你娘”! 男子讲3次判拘15日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1名林姓男子去年驾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却与前来处理事故的警察发生口角,连
讲3次“你娘”,被依妨害公务移送。高等法院认为“你娘”有负面评价之意,可贬损员
警社会评价,日前维持原基隆地院判拘30日的见解,全案确定。
去年9月20日下午2时许,林男开车与他人发生擦撞,员警获报前往处理,要求林男出示证
件,并强调若不配合,可能涉嫌妨害公务,可予以逮捕。
林男脾气火爆,脱口而出“证你娘”、“妨害你娘”及“逮你娘”,连续3次“你娘”让
员警很不满,依妨害公务现行犯当场逮捕。
基隆地院审理认为,林男屡次在警员所述动作上,外加“你娘”辱骂警员,以示拒绝配合
,依现今社会通念,主观上应有“将自己凌驾于警员母亲之上、藉以侮辱警员”的意思,
因而认定林男在不特定人可共见共闻街道上,以粗话辱骂警员,判拘15日。
林男不服,提起上诉,强调是因为发生车祸情绪不佳及主观上不喜欢警察才会口出此言。
高院指出,林男对警员出言“证你娘”、“妨害你娘”、“逮你娘”等语,依现今社会通
念,属负面评价字眼,具有直接对人谩骂及贬损他人评价的意思。
高院考量林男对警员叫嚣、辱骂及拒绝配合,妨害警员执行勤务,主观恶性并非轻微,认
为原审判拘15日合理,判林男败诉确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32617
6.备注:
今天的规矩,就是不准讲粗话,不准讲人家老爹老母,不准讲X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