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央通讯社
2.记者署名: 梁珮绮
3.完整新闻标题: 缴回馈金、装太阳能板 经部辅导农地工厂合法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央社记者梁珮绮台北9日电)经济部7日预告“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透过缴纳回馈金、划出隔离绿带及设置太阳能板等方式,让低污染工厂就地合法;全台3.8万家非法工厂中,初估有6000家可适用。
立法院前年三读通过工厂管理辅导法部分条文,明订民国105年5月19日前农地既有的低污染未登记工厂限期2年内申请纳管、3年提改善计画,10年内取得“特定工厂登记”;一旦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后,就可以进一步申请地目变更。
工辅法修订条文已在去年3月20日上路,如何进一步辅导低污染、未登记的工厂合法,是经济部的大课题;原订去年9月要预告相关办法,延至去年底仍无下文,今年5月7日正式预告,而为加快工厂合法经营脚步,预告期缩短为30天。
经济部官员表示,相关办法讨论涉及农委会、内政部等相关部会权责,协调许久才取得共识,例如办法中要求工厂合法后要在屋顶装设太阳能板、隔离绿带范围订定也涉及厂房是否拆除或迁移等。
官员透露,预告期内,经济部至少会在北部、中部、南部各办理一场大型说明会,经济部长王美花也将与会;若无意外,依照行政程序30天预告期后,就会公告上路。
“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全文共16条,明订低污染、未登记的工厂可透过缴纳回馈金、划出隔离绿带及设置太阳能板等方式,就地合法。
依照条文,取得特定工厂登记者,最迟要在民国121年3月19日前提出申请计画,计画除基本资料,也要详述工厂所在及邻近农业生产状况,并附上土地使用计画与营运管理计画。
其中,土地使用计画包含载明隔离绿带配置、景观计画、废污水排放计画等;营运管理计画则要说明计画期程、预期效益等。
条文指出,申请合法化的土地面积未达2公顷,隔离绿带宽度至少要达1.5公尺,面积则不能少于申请面积的30%;若面积为2至5公顷,则依审议规范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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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也明订,若农地要变更为其他用地使用,必须依农业发展条例缴交当期公告土地现值50%回馈金,但可分4期缴交,只是在办理工厂登记前,必须全数缴交完毕。
除此之外,条文也要求厂商要设置屋顶型太阳光电发电设备,面积不得低于屋顶水平投影面积的50%,但有些工厂馈线不足、日照不足,建物结构也难以设置,在台电或太阳能产业公会评估无法装置后,可免设。(编辑:黄国伦)1100509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105090149.aspx
6.备注:
2018年就开始出现的农地违章工厂争议,现在又出新的...赎罪方案,
要求屋顶设太阳光电,很跟得上政策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