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王定传
3.完整新闻标题:
宠物不是“物” 狗咬死狗 饲主判赔17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毛小孩应视为人与物之间的“独立生命体”。(资料照)
https://i.imgur.com/L14j6Nu.jpg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沈姓男子带马尔济斯犬到公园运动,宠物犬却惨遭比特犬咬死,
沈男提告求偿,以往类似判决都将“毛孩”定位为“物”,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司法实务
上,逐渐将毛孩视为人与物之间的“独立生命体”,毛孩已近似于家人间的伴侣关系,因此
判比特犬饲主李男须再赔偿沈家人精神慰抚金十万元。
沈男前年十月间带着爱犬至林口运动公园运动,李男则带着三只狗进入公园,其中两只比特
犬虽有牵绳,但未配戴口罩,另一只米克斯犬既未牵绳亦没有戴口罩。
沈男指出,比特犬挣脱牵绳,朝其爱犬冲来并疯狂轮流撕咬,他喊叫、拍打都无法令比特犬
松口,直至爱犬无法动弹,比特犬才松口,但送医后不治。
法官认定宠物近似家人的伴侣关系
沈男及其妻认为,李男明知比特犬好斗且易攻击他人或犬只,仍仅牵绳而未配戴口罩,显有
过失;李男则怪罪沈男未依规定系牵绳,让马尔济斯犬跑到他这边,发生意外亦有过失。
承审的新北地院法官杨雅萍认为,动物(尤其是宠物)已近似于家人间的伴侣关系,依目前
侵权行为,饲主于动物受侵害死亡时,无法请求非财产上损害赔偿或殡葬费,不仅与社会观
念不符,而且可能变相鼓励大众漠视动物生命,在现行法未明确将动物定位为物的情形下,
应认动物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独立生命体”。
判赔7万外 须再赔精神慰抚金10万
法官认为,李男带比特犬进入公园,却疏未配戴口罩,致马尔济斯犬遭咬死,且无证据显示
马尔济斯犬有主动靠近、挑衅之举,除判李男赔偿饲主购入马尔济斯费、犬只急救及遗体处
理费、沈男抢救时手指受伤等共七万余元外,须再赔偿精神慰抚金十万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47792
6.备注:
很有趣的判决,个人认为可以和未来修宪作参考。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21-05-10 11:49:00对比特不友善是没办法的事 那不是普通宠物
作者:
okichan (冲绳仔)
2021-05-10 11:49:00然后杀人犯可教化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21-05-10 11:49:00赔17万不就是物吗 ==
作者:
lolic (lolic)
2021-05-10 11:50:00咬人最好也这样判
作者:
ptt95784 (MIKHAIL)
2021-05-10 11:50:00狗上车=货物
作者:
youare (林良)
2021-05-10 11:51:00狗咬到人=无罪 狗咬狗=赔17万 这什么操作?
作者:
tchialen (艾妈 挖爱哩)
2021-05-10 11:53:00能花钱解决就是物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21-05-10 11:53:00现在年轻法官很多都这样...不太鸟判例
比特犬这种一定要重罚 那天小孩子跑过去咬死也说是你
作者: te170 (泪痕剑) 2021-05-10 11:54:00
看到大狗退三舍啊,还要讲
作者:
SharkHOT (SharkHOT)
2021-05-10 11:54:00我感觉会有人养大量吉娃娃放十字路口了
作者:
illreal (现在是1:24唷)
2021-05-10 11:54:00平常嫌立法怠惰所以轻判,啊这时又可以自己法官立法了
作者: lazo (腊肉) 2021-05-10 11:55:00
法官们可不可以统一标准一下,每个法官跟县市都有自己的玩法
作者: kkjjrtlym 2021-05-10 11:57:00
笑死在养比特犬啊
作者: leeyeah 2021-05-10 11:57:00
小强 你死的好惨啊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21-05-10 11:58:00先立法禁养凶狠物种级的犬只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