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闻标题:
妈妈一路找14岁女儿发现可疑车…她与男友在车震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县许姓男子与14岁少女去年5月开始交往,2度在车上未违反少女意愿性交,其中一次
是在某国小前,当时少女母亲正在找孩子,发现许男车形迹可疑,抄车牌报警而发现此事
;嘉义地方法院日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2次共判许男应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
,缓刑2年。
经查,许男去年5月在网络上认识当时14岁的少女,2人交往后忍不住,6月6日中午开车到
某仓库空地,许男在后座未违反少女意愿,依序以用手指伸进少女肛门,用下体对少女下
体及口腔进行性交行为;6月13日晚上8点,许男开车停在某国小前,未违反少女意愿,在
后座以前次相同方式再对少女进行性交行为。
少女妈妈当时正在找女儿,找到该国小前,发现许男开的车形迹可疑,抄下车牌立即报警
,与警方循线发现许男与少女性交,此案经嘉义地检署侦查起诉。
审理时,许男坦承与少女性交2次,法官认为许男明知少女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心
智发育未臻成熟健全,对性行为缺乏完全自主判断能力,竟未克制情欲,与少女性交2次
,对于甲女身心健全、人格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考量许男已与少女及少女母亲达成调解,
均同意不追究也谅解,同意给予自新,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共2罪,各处有
期徒刑4月,应执行6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
付2万元,且禁止对少女实施性侵害行为。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5799
6.备注:
这车隐蔽性够吗?竟然被妈妈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