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回答你
破过
消防法第十九条有授权
也有但书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一堆长官
要求开锁跟要有屋主配合
从法学来讲也是即时强制的范畴
事后可以申请补偿得申请补偿
行政法学好
完完全全没问题
就是现场指挥官怕事而已
答案是:看带队官法学知识跟救人第一的勇气够不够(阿就根本不会被罚
作者: justinqoot (thelight) 2021-05-09 00:20:00
不会被罚 不过会被关切吧
作者:
maxdi (:I" )
2021-05-09 00:20:00因为有帝王条款,bilibili比莉原则
作者: arbteiff 2021-05-09 00:30:00
有里长跟警察这个规范是台北市最先开始的= ="
作者:
kk10519 (星辰)
2021-05-09 00:30:00破门照规定要有警察里长 才能破门是目前规定
作者: arbteiff 2021-05-09 00:31:00
不过那个规划不是这任市府立的就是但是的确在刑事民事行政上这个规划是最没问题的你说的19条有隐藏要件"有事实足认",啥都没看到只能赌赌错了要涂牛屎,侵入住宅官司打起来很麻烦
作者: dosoleil 2021-05-09 00:33:00
因为消防 义消的设备 聚餐经费得取之于民啊 观感不好或金主不爽是攸关自己(长官几成不知道)的福利呢
作者: arbteiff 2021-05-09 00:35:00
请别用热血理解世界,很多时候是为了让大家都没事
作者: arbteiff 2021-05-09 00:41:00
可以说法源不足,其实消防从组织法跟作用法都没有
作者: tigerbul1986 (shouter) 2021-05-09 01:03:00
双北老大很挺警消怎么会跑出ohca救活率十趴这种鸟新闻
作者: arbteiff 2021-05-09 01:05:00
救护就是三大任务,除非立委要处理不然就好好跑吧…一跑也20几年了,可以讨厌救护,但是还是要做好...因为那是消防最基本要做的事...至少法律是这样说...两号是啥?但是台北市先开始我是很确定,至于为啥里长跟警察可以代屋主行使同意权,这事要问北市府跟法务部...我也只是认识消防圈的朋友比较多如果是要自杀房客的家属,家属的要求应该是民法规范的代理权= =?你的案件家属都是直系尊(卑)亲属且年满20岁吗?
作者:
RNADNA (核酸)
2021-09-06 23:12:00掀女同学裙子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21-09-06 23:12:00没签联络簿,我真的超不爱签联络簿的~一个月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