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舆情〉年代新闻12:00播出:
酒驾拦检标准作业程序是必须设拦检点、告示牌,但在台北市街头的上下班时间,
却有警方穿梭车阵当中,趁等红灯时间要求机车骑士酒测、报资料,资深员警:随
机全面式无差别拦检,其实违反员警执法规定,所以后来警政署也有公布公文,要
求员警不能利用这样的方式拦检,不然会依行政惩处,可能记申诫1至2次;除非机
车、汽车有明显蛇行、冲撞,或是明显违法事实,才能做拦查动作...
结论:
1. 如果等红灯,警察要求酒测感知器测试你有无喝酒,可以拒绝。
2. 一般大路口很难设置拦检点,所以不用担心有警察拦检你做酒测。
3. 一般酒测路检点都设在深夜时间,代表白天可以安心喝酒开车。
4. 警方酒测路检点都是固定位置,只要喝酒后避开这些路段,就不用担心被拦检。
5. 警察不能任意盘查,可以拒绝出示证件也不要报身分证字号或姓名,警察拿你没辄。
6. 遇到交通违规,不要离开现场或逃逸,避免迳行举发,就在现场耗,警察一样没辙。
参考资料: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21254
法官却认为,“警察职权行使法”第6、7条规定,要查证身分的要件,是合理怀疑
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等,杨员是因黄妇逆向行驶而拦停,违规行驶不是“警察
职权行使法”中,可动用强制力,带到派出所查证人民身分的要件,另外,同法第8
条规定,警察可以在合理判断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予以拦停或采取三项措施,包
括要求驾驶或乘客出示证件,检查引擎、车身号码等,或要求驾驶接受酒测,并无
“将驾驶人带回勤务处所”或“施以强制力”的选项,杨员只能举发“不服稽查取
缔”,不能将黄妇带至派出所。
台湾变成犯罪天堂可以说是自己造成的,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