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误压警脚遭告“肇逃”!

楼主: nonocom   2021-05-07 14:20:52
休淡几咧~~
根据事主发文#1WaGcGnC这一篇 我看完了以后
压脚没有验伤报告书 也没有就医记录
这样就判过失伤害???????(黑人问号)
伤害不用验伤单吗?
我走在路上不小心撞到别人 别人说好痛 那我就犯法了吗?
请问:
法官陈昭仁是怎么判拘役10日的?
因为傻傻被哄去写了悔过书吗?
这是什么碗糕奇闻?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1-05-07 14:22:00
你都已经承认了就不需要验伤了阿
作者: final951753 (蓝色布丁)   2021-05-07 14:22:00
都认罪了当然就判了。至于为什么认罪就....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21-05-07 14:23:00
大概就事主太老实被检调问就乖乖承认应该要求警察出示秘录器证明是当事人车子压他脚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24:00
没压到是要认什么罪,不就是有压到才摸鼻子认了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21-05-07 14:25:00
不然他行车纪录器也没录到压脚画面 谁知道真压到还虎洨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1-05-07 14:25:00
感觉就是不懂法律,然后警察态度不佳、检察官就直接判了正常来说警察要告知他一切权利但这个警察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25:00
既然有压到,媒体前又称没压到,这是双重人格?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21-05-07 14:26:00
警察同事会说那警察被压伤脚情绪不佳 没告知也是情理
作者: Cwren (猫猫虫)   2021-05-07 14:26:00
等等 警察当时的身分 到底是用警察 还是一般人XD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1-05-07 14:26:00
我个人经验是警察遇到正妹态度会非常好,国外正妹好到爆,甚至会拍照留念阿如果是男生又是台湾人....最好自求多福好像没有一条法律规定警察要好的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28:00
重点是他就认罪了啊。都认罪了,法官也没办法判无罪不是
作者: Kidmo   2021-05-07 14:29:00
真的假的? == 会不会是心理受伤了!?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21-05-07 14:30:00
没办法 当买经验 以后记得跟警察发生任何事都别开口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30:00
认罪后又在媒体上面嚷嚷,不就是认输但又输不起
作者: Kidmo   2021-05-07 14:30:00
我小时候有被移动四轮压过脚,的确不会痛 == 神奇物理。
作者: Kidmo   2021-05-07 14:31:00
但苦主这种车速就不确定有多痛了 ==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21-05-07 14:31:00
对啊 认罪就认罪 认罪就是有干 几十年前某群人就是有做伤天害理之事才会认罪 干嘛事后才说人逼供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31:00
我就说了,他都自己认罪了,法官要怎么判无罪?法官就算是个大好人想帮也帮不上忙好不好。你认罪再反咬,不就只是要用十天拘役当代价把对方弄回来而已?
作者: chengcti (版主请投我一票!)   2021-05-07 14:34:00
你高中有毕业吗 起诉书上面有写 “诊断证明书” 我怕你不懂是什么意思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胜J性侵^^)   2021-05-07 14:39:00
↓关于这起事件的裁判书↓《台湾桃园地方法院 109 年桃交简字第 4067 号刑事判决》:https://reurl.cc/ZQm3oQ ^^
作者: start9963 (吐司不吐丝)   2021-05-07 14:40:00
简易判决的bug就是依照检察官提供的事证判决,谁叫被告要承认自己真的压到人家脚
作者: freeclouds (学习改变自己的心态)   2021-05-07 14:41:00
我怎么记得新闻有写有去验伤"(三)告诉人之诊断证明书。" 你眼瞎了???诊断证明书 就是验伤证明了 不然能写出伤势 笑死
作者: doro0202 (Doro)   2021-05-07 14:51:00
当事人发文当然会遮盖掉对自己不利的条件
作者: edc3 (草屯分局包庇田胜J性侵^^)   2021-05-07 14:55:00
在作为附件的《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里,检察官确实有提出警察的诊断证明书,作为证据(见证据(三))。法官在裁判书里,也认定了basacola有造成警察左脚挫伤的犯罪事实。而你nonocom,宣称看完了 #1WaGcGnC 那篇,却又在这篇的推文串里,宣称“警察没有受伤”,而且,还连提了两次(!)。这样的话,到底算不算是公然造谣呢^^
楼主: nonocom   2021-05-07 15:09:00
我最后一次补文 有更正了 前面文章是我看当事人发文写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