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不食人间烟火
卖弄优越感的法匠在那鬼扯就一肚子火
全民都知道喝酒+开车
在路上就是杀人机器
就你法匠觉青在那咬文嚼字
在那什么“没有主观上杀人故意”
马的是智障吗?
这年头到底有谁不知道
在路上喝酒开车随时可能杀到人
尤其台湾人口如此稠密
有意的弄杀人机器在路上跑你说没“故意”
干!
你喝酒+开车 就是直接等于“杀人未遂”
对象就是路上所有的行人
包括你我跟我们的家人
有那么困难吗?
就是这些咬文嚼字的法匠才会让酒驾不断发生
死去的就是一条一条人命
※ 引述《poggssi (冠军车手321)》之铭言:
: ※ 引述 《SamuraiJack (杰克武士)》 之铭言:
: :
: : 所以有没有法学大师解释一下到底为什么不行啊?
: :
: : 我们都知道,你酒驾就是没有能力控制车辆正常行驶嘛。也就是说,虽然你人在车上
握
: : 方向盘,但是你就是个没屁用的废物,有跟没有一样——按照这个逻辑往下推,我们
其
: : 可以说“酒驾”就跟“在油门放颗石头让车子往前冲”没有两样。
: :
: : 而如果是后者,你在车水马龙的路上这么做,最好是不能判你杀人未遂啦。
: :
: : 这就跟对着人群开枪一样,你没有特别要杀谁是没错啦,但是有预见和容任,还是可
以
: : 你杀人未遂啊哪有不行?就看你觉得“放无人车在路上暴冲会撞死人”是不是正常人
都
: : 想到的嘛。或者还是用对人群开枪的例子,两者差不过就是他的子弹比较小颗,你的
“
: : 弹”比较大颗而已,哪有本质上的差别?
: :
: : 而如果这两个例子(对人群开枪/无人车冲撞)都可以判杀人未遂,为什么酒驾不行
?
: :
:
: 构成犯罪要经过三阶段检验:一、构成要件该当性。二、违法性。三、罪责。我先谈构
成
: 件该当性
: 构成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
: 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 1.行为主体:我
: 2.行为客体:我以外的其他自然人
: 3.行为:杀人
: 4.行为结果:相对人死亡
: 5.因果关系:杀人和相对人死亡间具有因果关系
: 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 行为主体具有杀人“故意”
: 典型的杀人未遂,是像A持枪想杀B,结果射歪,B没死。由于相对人没有死亡,客观构
成?
: 件不该当,所以不可能既遂。既然不可能既遂,接着就要探讨有没有可能是未遂?是否
成
: 未遂,就要看行为人是否有着手
:
: 着手的时点判断,根据通说的混合理论,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的犯罪意思,已于外在举
止
: 显露,并已导致构成要件的保护对象,出现法益侵害的危险,且与构成要件的实现有密
切
: 联性时,即为着手
: A想杀B的主观意思,已于朝B开枪之举止中显露,并已导致B产生生命法益受侵害的危险
。
: 开枪与杀死B之间具有密切关联性。故可以认为A已有杀人之着手,应成立杀人未遂罪
: 法理介绍到此。接着进入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