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没有法学大师解释一下到底为什么不行啊?
我们都知道,你酒驾就是没有能力控制车辆正常行驶嘛。也就是说,虽然你人在车上握著
方向盘,但是你就是个没屁用的废物,有跟没有一样——按照这个逻辑往下推,我们其实
可以说“酒驾”就跟“在油门放颗石头让车子往前冲”没有两样。
而如果是后者,你在车水马龙的路上这么做,最好是不能判你杀人未遂啦。
这就跟对着人群开枪一样,你没有特别要杀谁是没错啦,但是有预见和容任,还是可以判
你杀人未遂啊哪有不行?就看你觉得“放无人车在路上暴冲会撞死人”是不是正常人都会
想到的嘛。或者还是用对人群开枪的例子,两者差不过就是他的子弹比较小颗,你的“子
弹”比较大颗而已,哪有本质上的差别?
而如果这两个例子(对人群开枪/无人车冲撞)都可以判杀人未遂,为什么酒驾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