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zard30923 (蜥蜴)》之铭言:
: 如题啊
: 先说我认为跟骚法就是烂法
: 本意是好但适用范围太大
: 这道法 关键点有下面三项
: 1.反复或持续
: 事实上除非双方一见钟情,不然追求过程根本不可能不涉及反复、持续
: 2.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 这项根本就是自由心证,若真心想告人这都是可以装的,现在有很多状况提告也都是会装一
: 下以要求更高赔偿
: 3.第五为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 最闹的是这点,适用范围完全大到爆
: 如果照着法律
: 以后要追人若要自保到完全不被告
: 那只能遇到喜欢的人直接告白
: 追求行动完全违法(一定涉及反复 持续 且为第五点的适用范围)
: 只要被追求一方不爽马上说自己感到害怕之类的演一下就能去提告
: 这种法都能有人赞同,赞同的人请问追求伴侣的过程都是双方一见钟情吗?
我觉得大不了就终身不婚啊
蔡英文还不是没有结婚?
吴怡农也是没结婚啊
潘孟安都快60岁了还不是没结婚?
连翁立友还没结婚都因此被认定性骚扰
这样谁敢结婚?
男生去看A片就好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Rxy91lGnic
难怪这个短片才会说明禁欲的重要性
反正台湾朝向日本这方向,草食男越来越多也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