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李欣芳
3.完整新闻标题:
政院版跟骚法草案出炉 纳入网络性暴力 同性跟骚也适用
4.完整新闻内文:
恐怖情人等跟踪骚扰事件频传,发生多起憾事,行政院“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已由政务
委员罗秉成完成审查,将提报行政院明天院会正式通过,明定8种行为样态,并因应时代
的趋势将互联网的跟骚与网络性暴力也纳入,例如疯狂爱慕者以LINE对被害人持续骚扰
或以LINE辱骂等言语性暴力都适用,针对跟踪骚扰行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且若犯者携带凶器,则属加重跟骚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并科50万以下罚金。
根据国外实例,跟踪骚扰的受害者八成妇女,国内也有类似情形,这是一部主要在保护妇
女安全与权益、恶遏止性别暴力的专法,不过,针对同性之间的跟骚也适用。
罗秉成表示,政院版的草案共23条,明确定义跟骚行为,犯跟踪骚扰行为者,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科或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这是一般跟骚罪属告诉乃论;但若犯
者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则为加重跟骚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50万以下罚金,此为非告诉乃论罪。
政院版的草案将跟骚行为界定为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
方法,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使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
响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草案并列出8类样态,包含监视、观察知悉他人行踪、盯哨守候尾随,或以其他类似方法
接近特定人住所居所学校工作,场所;对特定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或其他相类似行为;利
用电子通讯设备、互联网等干扰行为,例如持续拨打无声电话。
罗秉成表示,因应现代互联网的发达,也纳入法条规范,草案第三条第三款明定,“使
用手段包含互联网,包含特定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义相类似行
为或动作”。另外,第六款,对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图像、声音、影像
或其他物品”都皆构成犯罪行为。
罗秉成指出,警方进行刑事调查后,若认为行为人确有嫌疑,应以书面告诫,书面告诫有
2年的效力,行为人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检察官都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护被害人。
检方若认为行为人罪嫌重大,有反复实施跟骚犯罪之虞,也可以向法院声请预防性羁押,
多管齐下保护犯罪被害人。如果行为人对特定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同居亲属或与其有社
会密切关系之人,实行跟骚行为,也会构成跟骚罪。
根据草案,保护令有效期间最长为二年,自核发时起生效,违反保护令者,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07213
6.备注:
可恶!!!!!!!!
本来想说干我屁事!!!!!!
现在也不能跟搔帅哥了!!!!
好啦 虽然我本来也没有这么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