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啊...其实同学聚会!跟在竹科的朋友一起
他们都只会非黑即白 不是零就是壹.
医科的更不用说~不过至少他们必须牵扯到"医学伦理"
是我们防守的范围-..-"
讲几个法律逻辑比较恶心的地方:
1: 抽象VS具体=>这在理组真的很少见...但是在司法上很常用到= ="
不管事学说还是实际使用起来,会拿来用的 用的好之人就是比较厉害~
EX:对外不特定人抽象性的法规命令~>看得懂吗???
2:准用 类推适用 概括适用=>这三个逻辑要搞的很清楚!
3:因果关系推定 因果关系程序错误 因果性
还没回到家随便打三个就好了~干~明明停水还要加班G8~我还要吃饭...
并不是查一下法规 "喔~完全符合or60% 50% 30%符合!~ 就可 以用了!"
如果那么简单就好了~
PS:之前有提到让AI来审理司法的议题.....我们一听到只能噗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