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跟骚法》过关!嘲弄辱骂、要求约

楼主: final951753 (蓝色布丁)   2021-04-22 14:05:54
※ 引述《DDDDRR (QQ)》之铭言:
好奇记者会不会被告啊
1.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踪。
记者时常追踪采访,且知道大量特定人行踪。
2.盯梢守候尾随特定人士的住所或经常出入之场所。
三不五时就会有实地走访,到特定住所询问附近邻居等。
3.对被害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等。
EX:对被害家属询问你现在难过吗?
4.以无声电话、空白信等干扰特定人士。
这个应该没有
5.过度追求、要求约会或其他追求行为。
XXX先生/女士,可以跟您要求采访吗?
6.寄送物品或影像。
记者不会寄送,采访资讯只会从报章杂志、新闻媒体直接公开给大家看。
7.出示特定资讯。
出示记者证。
8.冒用名义订购物品或服务。
这个应该也没有。
也不晓得有没有追诉权,有的话希望白冰冰、陈幸妤出来怒告一波。
作者: i376ers (你说呢?)   2021-04-22 14:06:00
看哪一间媒体
作者: ah937609 (客兄)   2021-04-22 14:06:00
狗仔 跟踪
作者: nekoares   2021-04-22 14:09:00
要是能适用到媒体就万万岁了。但不看好
作者: bbbing (无)   2021-04-22 14:24:00
对的人就是对的,这样你明白意思了吗
作者: rock30106 (路过的大叔)   2021-04-22 14:29:00
看被跟的人是谁,如果有党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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