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跟骚法草案出炉 网络骚扰要求约会均入罪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1-04-22 10:34:36
※ 引述《wahahajohn (JFC)》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 2.记者署名: 赖于榛
: 3.完整新闻标题: 跟骚法草案8样态出炉 网络骚扰要求约会均入罪
: 4.完整新闻内文:
: 行政院会明天拟讨论“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草案明定8种跟踪、骚扰行为样态,将要
: 求约会、网络骚扰等都纳入规范,违反者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 屏东日前发生通讯行女员工遭假车祸真掳杀,不分朝野立委都向政院喊话,盼早日提出跟
: 骚法草案。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近日两度审查内政部所拟的纠缠犯罪防治法草案,草案
: 名称更动为“跟踪骚扰防制法”,并顺应时势将网络性暴力纳入规范,预计明送行政院会
: 讨论。
: 草案参考美日经验,美国加州在西元1989年,曾发生女演员遭疯狂粉丝杀害事件,以及4
: 起妇女遭前亲密伴侣跟骚后杀害等案件,促使加州制定世界上第一部反跟追法案;1999年
: ,日本也发生桶川事件,一女大学生被前男友跟踪骚扰并杀害,遂于次年通过缠扰行为规
: 制法。
: 草案依据美日前例,认定跟踪骚扰行为可能源自迷恋、追求(占有)未遂、权力与控制、
: 性别歧视、性报复或性勒索等因素,国外研究发现被害人女性比例占8成,性别分布差异
: 明显,且与性或性别有关,因此修法以保护妇女、防治性别暴力为立法意旨。
: 草案所称跟踪骚扰行为,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方法
: ,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的8类行为,使之心生畏怖,
: 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欸我问一下这立法的
是丑女还是美女?
8类行为包含
第一,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行踪>>
所以我不能先偷看
必须要在茫茫人海中不期而遇然后一见钟情趁乱告白吗?
第二为以盯梢、守候、尾随或其他类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学校、工作场所、
经常出入或活动之场所>>
所以我喜欢一个女森的话
不能去她班上
不能去她公司
不能去她家巷口
制造不期而遇?
第三是对特定人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歧视、仇恨、贬抑或其他相类
之言语或动作>>
这条写三小看不懂
第四则是以电话、传真、电子通讯、互联网或其他设备,对特定人进行干扰>>
欸欸不能物理上出没在她身边
现在连要电话 IG FB都不能私讯是不是?
第五为对特定人要求约会、联络或为其他追求行为>>
哇靠不能约是不是?
第六则是对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现在是在抽屉里面放卡片纸条还有早餐
IG FB上PO示爱贴文也不行了?
第七类是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誉之讯息或物品>>
这又是三小
所以劈腿渣男绿茶婊的事蹟不能公布了吗
第八则是滥用特定人资料或未经其同意,订购货品或服务>>
所以想订花送暗恋对象
订气球告白求婚
偷偷不行吗
: 草案规定,警察机关受理跟踪骚扰案件,应即开始调查、制作书面纪录,并告知被害人得
: 行使的权利及服务措施,而经调查后认为行为人有犯罪嫌疑,应予书面告诫。书面告诫有
: 2年的效力,行为人若再犯,被害人、警察或检察官都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保护被害人。
: 草案明定,犯一般跟踪骚扰行为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并科新台币30万元
: 以下罚金;而犯者若携带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则为加重跟骚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此为非告诉乃论罪。
: 另外,违反保护令者,也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元以下罚金。而检
: 方若认为行为人罪嫌重大,有反复实施跟骚犯罪之虞,也可向法院声请预防性羁押。
你台男台女
请不要制造浪漫
然后生育率低
政府也不要哭
因为已经有一些既成的智障立法者
写这种东西
笑死
我内裤破三件
作者: AustinRivers (我尽力了Q___Q)   2021-04-22 10:35:00
毫无素养的修法啊
作者: galleon2000 (加利恩帆船)   2021-04-22 10:35:00
就说了 看脸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4-22 10:36:00
第三类就是你每次都推文呛特定网友 XDDDDD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2 10:36:00
等以后立法院想通了,立个配对法吧....
作者: knives   2021-04-22 10:36:00
五楼算特定网友吗
作者: StylishTrade   2021-04-22 10:37:00
以前要公然侮辱或是违反事实才构成诽谤罪现在不用了 XDDDDD以后不用笔战了 笔战全部抓去关可怜哪 言论自由已死
作者: floz (醉)   2021-04-22 10:39:00
“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
作者: A80211ab (我爱买菜)   2021-04-22 10:39:00
很简单 就是要你先照镜子 人丑性骚扰
作者: hosen (didi)   2021-04-22 10:39:00
成案前提: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响其日常生活
作者: Xpwa563704ju (coolcookies)   2021-04-22 10:39:00
恶男可怜啊,太丑的就乖乖去整形吧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21-04-22 10:40:00
在路上搭讪就有可能被告 各位请小心
作者: floz (醉)   2021-04-22 10:41:00
反复或持续在路上搭讪同一个人确实可能被告重点是 “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1-04-22 10:43:00
人类活动哪件事跟性与性别无官连你他妈尿个尿都性别好吗
作者: floz (醉)   2021-04-22 10:43:00
两次怎么看都不会算是反复或持续
作者: vowpool (不要丢我铜板)   2021-04-22 10:43:00
周杰伦<等你下课> 不会被告是因为他是周杰伦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1-04-22 10:46:00
问那颗菜啊~~? 呵呵!!8-7?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1-04-22 10:48:00
floz推文也是种骚扰 我在这里明确拒绝你推文你敢再多推一句我主观认定你反复持续骚扰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04-22 10:52:00
这个没弄好确实有可能造成你说的这些情形==
作者: s9234032 (WhiteWater)   2021-04-22 10:54:00
笑死 绝种法案用制度消灭台湾人 这算法律战吗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04-22 10:54:00
尤其反复的定义,倘当事人觉得两次就是反复,那真的都不要约人了,一次被打枪就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作者: juyac11 (砂山)   2021-04-22 10:56:00
她不想告你就算了,不是强制告诉,若想告你有法可循这是给想告的人来告的,想追人追到人想告,是不是该检讨追到个滥诉女仔,是不是要检讨一下自己的眼光,换个人?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1-04-22 11:00:00
在换人之前和解金不用付吗
作者: juyac11 (砂山)   2021-04-22 11:03:00
为什么是他告你不是你告他呢,是自己的选择吧。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21-04-22 11:04:00
难得中肯
楼主: VVizZ (我很穷)   2021-04-22 11:04:00
滥诉又没差 大量截图通通提告 不收裁判费 还可以以刑逼民只要IG FB贴个奶图设公开 吃饱喝足免腿开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1-04-22 11:14:00
这法学素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