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个人觉得名字前的“姓氏”根本毫无意义
也一直很想把我的姓氏拔掉(但碍于民法规定,再加上若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做也没有任何
意义。所以只是想说如果这个社会的人都没有姓氏只存在名字的话)
理由是:
1. 如中文的百家姓重复机率相当高,根本完全无法辨识出各别家族源头是否皆相同。
2. 每一个人分化后都属于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婚生子后又可分别属于另外的家庭。如果
是这样,基本上我们也无法界定所谓的“家族第一代成员”究竟是谁?难不成是“夏娃”
和“亚当”?
3. 绝大多数人都从父姓,几乎所有姓氏都是从父亲家庭那里为主。(我们就不谈性别不
平等的议题了)然而,实际上血缘关系并非就只受父方家庭影响。在经过重重“混血”和
“血缘混杂”后,其姓氏早已失去其原先代表“家族”的实质以及象征意义。(除非该姓
氏家庭全采“内婚制”,能保证该姓氏家族的血统为纯种)
4. 我个人很不喜欢什么都要跟随家族,被家族的传统观念及思想“绑手绑脚”的。或许
我比较崇尚现代西方的“个人主义”,所以不喜欢受这种集体主义限制下“听命家族一切
观念”的影响。
基本上只要能够分辨出一个人的身分,存在“名字”即可
并且现行的“姓氏”制度早已无完全辨识家族祖先源头的功能了,更不用提辨识所谓“家
族”的实质意义究竟为何?
所以到底为什么坚持一定要有“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