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财部查囤房 盯上1,747大户
4.完整新闻内文:
因应立法院要求,财政部将再度向囤房大户出招,财政部赋税署表示,即日起将利用房屋
税税籍资料,针对名下持有十户以上非自住住家用住宅的大户,逐户清查其租赁房屋所得
是否报缴所得税,已锁定1,747名囤房大户。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1)日邀请财政部长苏建荣进行询答,并于会中通过立委赖士葆、
曾铭宗及李贵敏的临时提案,要求针对囤房大户加强勾稽查核,确认囤房大户所持有的房
屋是闲置,或是已有出租事实,却逃漏租赁所得未申报。
临时提案过程中,立委原本要求逐户清查全国持有四户以上的所有囤房大户,然而苏建荣
表示,如此的稽征成本过高,基层人力无法支应,建议修改文字,仅加强针对囤房大户的
选案查核,但立委仍坚持应逐户清查;两相协调之下,最后仅锁定全国归户持有十户以上
的囤房大户,进行逐户清查。
财政部赋税署长许慈美指出,立委对此案提出敦促,虽未给予时程压力,但也意味着署内
即日起就会着手进行。
许慈美表示,初步工作是透过房屋税籍资料,取得已归户的1,747人名单;第二步,是与
个人综所税申报案件勾稽,若部分囤房大户已有诚实申报租赁所得,后续稽查上就会比较
容易;第三步,针对未申报租赁所得的囤房大户,要实地确认其房屋使用情形;第四,才
是针对已作租赁使用,却逃漏相关所得的囤房大户,进行追税。
依《房屋税条例》第5条规定,住家用房屋分成二类,首先是供自住使用者,依房屋现值
1.2%课税;其他非自住者,则依房屋现值课征1.5%到3.6%房屋税,非自住的部分即俗称的
“囤房税”。根据财政部日前所公布的资料,排除地下室、共有、营业及混用住宅等特殊
形态后,截至2020年底为止,全台实际拥有非自住住家房屋者,约为48.2万人,其中有拥
有十户以上的囤房大户,大约为1,747人。
苏建荣表示,虽然人数不多,但因为每人拥房众多,既然此案已经通过,实地调查破万间
房屋的使用情形,在稽征实务上,对基层仍是会带来一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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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5360766
心得:
大家买不起房 你们囤十间以上房还逃税 绝对支持政府对这些人无限期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