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videvi (凯特)》之铭言:
: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404&snA=35067&tnum=1
: 2021/3/11 南投县府第四次来函,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第3项、
: 第94条第1项,裁罚六万元并限期七日内改善
第 46 条
为防止儿童及少年接触有害其身心发展之互联网内容,由通讯传播主管
机关召集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托民间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并办理下
列事项:
三、内容分级制度之推动及检讨。
第 94 条
互联网平台提供者违反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未为限制儿童及少年接
取、浏览之措施或先行移除者,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处新台币六万元以
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
违反第四十六条之一之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并公布其姓名或名称及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情节
严重者,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有人可以解释一下巴哈哪里违反46-3了??
TSJ事件突然变成儿少不宜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