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删,
本案重点是证据层次问题,
我前一篇文章已经说了,
强调一下,我并没有说我支持证据是否充分,
只是希望大家不要被误导而搞错重点。
这篇主要想回应一下几则推文
1、证据不足是检察官举证不力好吗?
错~本案犯人是少年,
不适用一般刑事诉讼程序,
而是适用少年事件处理法,
全案是有少年法官来调查、审理,
没有检察官,也没有院检分立的问题,
所以法官调查完觉得证据不足,
跟检察官举证不力无关。
2、法官应该判他杀人未遂罪!
不算对,若法官认定成立杀人未遂,
因为杀人是重罪,这时应回归刑事诉讼法,
少年法官会把案件送到地检署,
由检察官再次侦查,认为有罪后起诉,
才再由法官认定有罪与否来判决,
这里稍微有点复杂,简单说过就好。
3、法官既然认为证据不足怎么不判无罪?
依照少年事件处理法,
纵使少年未触犯刑罚法律,
若有预备犯罪或犯罪未遂而刑法不罚者,
仍然可以介入处理,
由于裁定未公开,我不敢确定,
但依照这篇报导,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12003331-260402
似乎是认定属于“伤害未遂”,
伤害未遂刑事不处罚,
但还是可以对少年做保护处分。
4、保护处分是三小,怎么不是死刑?
你没听错,保护处分就是保护,
少年事件本来就不是用来“处罚”少年的,
而是希望透过“保护处分”来教育少年,
跟乡民们出发点可能:
是这混帐犯罪,应该重判或给他死,
完全不同。
保护处分有几种:
训诫/假日生活辅导、保护管束/劳动服务、
安置辅导、感化教育。
其中最重的感化教育,也不得超过3年。
但本案既然连刑事犯罪都没有构成,
我猜顶多也就是谕知保护管束吧。
5、都无罪怎么还有赔偿,是不是乱搞?
依照我看到的报导,
目前为止法院根本没有判要赔偿,
只有提到加害少年家属提出3万和解而已,
要不要和解这都是当事人自己决定,
并不是法院强制叫他赔偿,
现阶段可能被害人根本还没提民事诉讼,
未来法官怎么判都还不知道,
都马乡民们在喊烧的,
搞不好未来真的因为举证不足判免赔啊,
也可能认为有犯罪以外的霸凌行为还是判赔?
等判决出来再说吧,
不过到时可能媒体就不报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