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 以后新闻都要看最后一段
现在新闻都很喜欢用标题杀人
大家骂的是 为什么不是杀人罪吧?
有犯意 私下联络说要给她死
有行为 下毒让她吃下去 而且有超过致死量
杀人罪的要件都有了 却不是杀人罪 这还不奇怪?
这篇新闻对 下毒的细节 写的不够详细
来看看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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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毒只为1个铅笔盒 再3公克硼砂准备死
https://news.tvbs.com.tw/life/1476115
节录
四个人透过LINE组成群组,讨论如何报复,主嫌po出一张针筒照片,表示想“注射硼砂”
到被害女学生的水壶“迷昏对方”,而且她手法细腻,先用针筒装了3支各5公克加水的硼
砂,趁教室没人时注入女学生水壶,第一次放5公克,看女学生没有反应,第二次跟第三次
,再各放3支5公克,一共3次,总共放了35公克,还说“再3公克她就准备死”,直到其中
一名知情的女学生,因为被群组成员排挤才向被害女学生透露,事情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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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放了35公克!!!总共放了35公克!!!总共放了35公克!!!
硼砂的毒性
成人若摄入用 1~3 公克硼砂即可能中毒,15~20 公克有致命危险;孩童则因为代谢效率较
慢,食用 5 公克可能造成死亡。
也就是说只要直接摄入 大约10~15公克 她就会死!!!
谁来告诉我 这样还不是杀人罪吗???
那以后大家都学她好了阿!!!
说不定还无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