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什么台湾人死都不肯保持安全距离

楼主: abuser   2021-03-06 22:56:56
经检举以下影片
承办员警说我无法知道对方车速,纵使贴紧我车尾
这样无法开罚 ?!
下面影片是前后方纪录器同时画面,
大车加速贴近我车尾,我闪双黄灯警告仍继续维持贴近,我马上让道
同时前方左方都有车辆 (影片可看到左车道有黑色车跟我并行,免强让他通过后我换左
车道),也可看到该大车继续贴近前方其他车辆,之后换左道换贴其他车子
https://youtu.be/3nuYuwG4O64
高速公路总局清楚提到,“大型车应与前车至少保持“速度减20”的距离(单位为公尺)
”,或“跟随前车通过某一定点(如标志、灯杆)的间隔时间,大型车应至少有3秒钟之
时距”。
1. 看影片就知道该车距离不到2公尺,再看地上标线也清楚显示绝对不到5公尺。
若不到2-5公尺,若大车与前车应至少保持“速度减20”的距离反推,
它速度也应至少低于22-25km/hr,影片中看起来车速可能低于22-25km/hr吗?
2. 再者,“对方及我的车速从影片的时间跟经过的标线距离,可算出速度超过
80km/hr”,夸张点扣20km/hr好了,假设慢到剩60km/hr (最好是)
大车车速超过60km/hr的状况下,距离前方车辆不到2-5公尺,是符合公路总局规范的
吗? 依规定应保持60-20=40公尺以上! 请问影片看来距离有可能40公尺以上?
看地上标线就清楚显示绝对不到5公尺
3. 再以规定“跟随前车通过某一定点(如标志、灯杆)的间隔时间,大型车应至少有3秒
钟之时距”来看,也清楚看的出该车距离我远远小于3秒钟的时距。
以上3点可得,该大车明显危险违规,未保持安全距离明确! (不止对我车,清楚可见也无
对前方甲乙两车保持安全车距)
有没有这样还懒的开罚的八卦? 怪不得学长们都贴车逼车样样来没再怕阿
被检举的只是冰山一角,这样还不能开罚? 国家耻轮真伟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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