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公视新闻
2.记者署名:
李淑兰 许政俊 / 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东港渔船跨国运毒案 船长陈火盛入狱2966天改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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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2009年的屏东东港渔船跨国运毒案,
当时涉案船长陈火盛,还有船主林进龙被判刑18年定谳,林进龙在2018年的时候,再审获判无罪,陈火盛则是在入狱2966天之后,获得再审机会,今天被改判无罪,他也和家人出面感谢协助冤狱平反。
步出法庭如释重负,卷入渔船运毒案遭判刑18年的船长陈火盛,高雄高分院25日上午再审判决,改判陈火盛无罪。
2009年屏东东港渔船遭查获跨国运毒,涉案的林进龙和陈火盛因运输一级毒品海洛因都被判刑18年,但两人喊冤不知情,2018年林进龙获再审无罪,而同案的陈火盛在去年10月23日高雄高分院裁准再审,陈火盛结束遭关押2966天,如今终于等到重获自由的这一天。
陈火盛表示,未来看要怎样规划,他有一定年纪,要当船长也很难说。陈火盛妻子则感谢外界帮忙,“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我们没有机会。”
家人陪同亲自出庭听判,感谢冤狱平反协会协助洗清冤屈。
冤狱平反协会律师陈安安表示,庭审时申请传唤林金群到庭作证,由他的证词说明当时的情况,并且清楚说明当事人是不知情。
高雄高分院法官唐照明则说明,运输海洛因是重罪,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本案并没有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因为载运这个物品而受有金钱等利益。
和林进龙无罪理由相同,运毒案关键证人林金群到庭证述,他未告知陈火盛纸箱内的DVD机台藏有毒品,也刻意隐瞒,且当初只是因为陈火盛渔船要返台才找上他。另外,也没有证据证明陈火盛运送纸箱获得报酬,认定他确实不知情改判无罪。全案检方仍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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