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屁股痛痛的!学弟醉到忘记穿裤子 学长伺机性侵害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陈姓男子,是20多岁阿勇的学长,两人去年到夜店喝酒
,阿勇喝得烂醉,被陈男送回租屋处,不料,阿勇如厕梳洗后,没有穿回裤子,就躺到床
上熟睡,陈男伺机性侵害,得逞后迳自离去,阿勇苏醒后觉得“屁股痛痛的”,洗澡时还
渗血,察觉怪异而报案,陈男全盘否认,警方却在阿勇内裤等处,采集到陈男的体液,台
中地院不采信辩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学弟阿勇(化名)在去年6月25日凌晨,于夜店喝酒之后,陈男把烂
醉呕吐的阿勇,于清晨6时许载回阿勇的租屋处,阿勇当天上午9时许苏醒,感觉肛门疼痛
,洗澡时又见渗血,察觉有异而询问陈男,“我屁股痛痛的”、“你有没有怎样?”“我
们有怎样吗?”“我几点回来?”陈男轻描淡写说,“你6:00多吧”、“我6:30左右就走
了”,但监视器画面却显示,陈男滞留到上午9时许才离开,在阿勇租屋处待了3个多小时
。
警方在阿勇内裤等处,采集到陈男的体液,陈男于台中地院审理时,辩称他帮阿勇洗澡,
过程中阿勇说“屁股不舒服”,他走出浴室等候,并在此时间“打手枪”(自慰),等候
10分钟后,却见阿勇倒在浴室地板,他遂持用过的卫生纸,擦阿勇肛门的血迹,可能卫生
纸先沾到他的体液,又沾到阿勇肛门等处。
台中地院却认为,陈男辩词违反常理,一般人岂会拿用过的卫生纸,又去擦拭他人?且陈
男供词又有前后不一的问题,不采信其辩词,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诉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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