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的法条不同啊!
其实精神病犯罪可以减轻无罪的法条一直存在
法官引用这法条来宣判也行之有年
弯弯真的很奇怪
明明自豪自己的民主
可以用选票选出合适的立法委员
来代表人民的意志
不修改这法条
也算是人民的意志
民众却不满引用这法条的法官
明明我们管不了法官
可是我们可以对修法的人有投票权
宁愿花时间靠北法官
?????
民主民主人民作主
※ 引述《mysterydream (肥ㄓ)》之铭言:
: 安安 如题
: 同一件案件结果一审判无罪
: 引发众多社会舆论
: 然而二审判17年
: 是因为社会舆论超越法律 法官怕被挞伐
: 又或者判刑是依照
: 系八导阿 骰出来的
: 同案件为何判刑 没标准 差别无限倍
: 有没有八卦??
:
作者: GOD5566 (5566之神) 2021-02-24 11:20:00
靠北完责任就不在自己身上 不然是要大家认错ㄇ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21-02-24 11:20:00会用不同法条不就表示法律人可以随自己喜好?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21-02-24 11:21:00喜欢你就找刑度轻的法条来用 不爽你就找重的 笑死
一切都要怪中共,不然也不会选出只会喊口号不会修法的利伪
作者:
luben (鲁蛇中的鲁蛇)
2021-02-24 11:23:00所以你觉得法官是神这件事情很合理??无人能管很合理??
作者:
kivan00 (Kivan)
2021-02-24 11:27:00所以有人说法官常常先射箭再画靶 要用哪条判随他高兴
瞎喷前不如先出来讲不然你要怎么判。法律安定性有被动摇吗?
作者:
luben (鲁蛇中的鲁蛇)
2021-02-24 11:44:00法官神威如皇后贞操一样没被动摇,法官请安心,可继续随便判还有533条款,帮助皇后贞操稳如泰山
还是说反正我没有神经病,这条不可能用到我身上就不管了。其他因为有神经病所以有攻击倾向的真的杀人以后,再来用这条也不行用那条也不行,都法院的问题
作者: yilin11 2021-02-24 11:47:00
立委大多是执行党的意志
我觉得刑法第19条前两项争议太大 建议删掉符合民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