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国安局职员遗失2机密文件 主动报告、无实质伤害获缓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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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局陈姓女职员虽遗失2份机密文件,但因主动报告长官并“积极寻找”,且未造成实
质伤害,获检方缓起诉。(资料照)
2021/02/22 19:38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国家安全局陈姓女职员3年前归档文件时,发现遗失2件机密文
件,后遭国安局告发。士林地检署认为,机密文件涉及国家安全情报,一旦泄漏恐遭敌对
势力掌握并利用,但陈女发现遗失后“主动报告长官”并“积极寻找”,且“未造成实质
伤害”,故处分缓起诉,条件是向公库支付5万元,并完成法制教育4小时
缓起诉指出,国安局2018年5月间核定该2份文件为“机密”,并将文件送交陈女归档,但
陈女却找不到机密文件纸本,随即向上级反映。
陈女供称,她2018年6月8日办理归档时,发现遗失2机密文件纸本,立刻向长官报告,长
官要她积极寻找,因此她遍寻当时接触过的各个单位,并查看档案夹卷宗或有无其他人代
收,却都没有找到;陈女怀疑是销毁文件时,误将该2份文件放进碎纸机销毁,而碎纸机
早因定时清理而无法找回文件。
检方认为,2份机密文件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情报来源或管道,一旦泄漏恐遭敌对势力掌握
并利用,足以影响国家安全或损害利益,陈女已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中过失遗失国家机密
罪,但考量她没有犯罪纪录,遗失机密文件后主动报告长官并积极寻找,并未造成实质损
害,犯案情节非重,给予以缓起诉1年,期间必须向公库支付5万元,并完成法制教育4小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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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