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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新闻
焚化炉底渣转身“再生混凝土”入侵农田,重金属严重超标,环团:环保署大开后门
by 上下游记者 杨语芸 on 2021 年 02 月 21 日 in 时事.政策
台湾农地被倾倒废弃物情况严重,近日更有焚化炉底渣制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
入侵农田,尤以彰化为最。根据环团在农地现场实测,铅、锌、铜等重金属都超标,其中
铅含量最高到 2 万多 mg/kg,远远超过土壤管制标准 2000 mg/kg,更不用说食用作物
标准 500 mg/kg;铜含量最高更达 4 万多 mg/kg,远超过土壤管制标准 400 mg/kg 和食
用作物标准 200 mg/kg,超标程度让人怵目惊心。
本以为这些倾倒是违规行为,谁料竟全然“于法有据”!环团批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
凝土”是环保署发明的产品,不只帮焚化炉底渣洗白,而且还在法规中“开后门”,让底
渣可以合法倾倒在农田中。
焚化炉底渣混合少量水泥成“再生混凝土”,倾倒于农田
彰化县作为台湾的农业大县,农地被倾倒废弃物的情事却时有所闻,尤以台 61 线沿路为
最,立法委员洪申翰会勘后,更讥讽这条快速道路为“废弃物的康庄大道”。彰化环盟及
台南社大连续举发有焚化炉底渣混合少量水泥后成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被倾倒
在彰化农田里。
经过量测,这些“混凝土”均有重金属超标问题,可能严重影响食安和环境,但彰化县环
保局再三重申“于法有据”。为厘清官方与民间的观察差异,立委洪申翰办公室与环保署
督察总队、彰化县环保局、彰化环保联盟等单位于 2 月 18 日下午针对其中一个争议案
场,现场会勘焚化炉底渣再生粒料使用情况。(背景阅读:产业赚饱饱,垃圾却往农地倒
?立委要求勿掩耳盗铃)
底渣倾倒案场扬尘严重,超标重金属恐影响邻田
彰化芳苑这处受争议的案场预计兴建为养菇场,位于台 61 线的芳新段,面积大约 940
坪,附近有数支陆上风机,是风量极强的地方。现场只见满地碎砂细石,扬尘逸散情况严
重,由于案场还在填土整地,没有任何围篱防护,加上隔壁即是农田,不时吹来的狂风让
风沙尽往邻田飞去。遇到雨天,松散的土质还会随着水流跑到邻田。
这样的碎砂细石,即环保署所谓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但彰化环盟及社大质疑,
如此松散、破碎的土方,哪里有“混凝土”的坚固样态?且根据台南社大环境行动小组
以 XRF(手持式 X 射线萤光分析光谱仪,X-ray Fluorescence)检测,发现土壤中的重
金属含量皆超过农地土壤应有的标准,为何可以运用于农业用地?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焚化炉底渣的“新身分证”
这些焚化炉底渣制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是如何来到芳苑农地?环保署环境督察
总队第五科技正范文彬指出,菇场填土的再生料源来自苗栗及彰化焚化炉底渣,经过再利
用处理厂处理后,送至加工厂混以水泥,即成“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之后再经由媒
合单位(可能是地方环保局,也可能是供料厂商)跟县府申请管理编号,且经县府评估地
点合适者,即可核给管编供料。粒料再利用完成后,环保局确认无虞即解编列管,完成整
套作业。
也就是说,焚化炉底渣经过处理后混以水泥,就不再是人见人厌的废弃物,而是有合法身
分证的“产品”了。至于所谓的“处理”,就是物理性的破碎、筛分、磁选(剔除铁)、
涡电流(剔除非铁金属)、风选(剔除轻质废弃物)、人工捡拾(焚化炉未烧尽的非金属
)等过程,完全未经化学方式改变毒性,重金属仍然远超过农地土壤管制标准。
环保署专家:低密度混凝土本来就会碎裂,已通过试验无虞
至于混凝土不像混凝土的问题,环保署委请莅场的专家、中央大学土木工程系荣誉教授林
志栋指出,“不能用我们一般盖房子的强度混凝土来比较,所谓‘低密度’,对于坍度、
强度、透水性的要求都不一样,”他认为混凝土经过风吹日晒自然会分解,现场看到的碎
裂状况实属应然。
彰化县环保局则认为,倾泄于菇场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皆经过坍度、强度试验,
而且 TCLP (事业废弃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 (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无虞,他们确认供料的确送至现场,没有张冠李戴的情况后,随即解编该批
底渣的列管,就此结案。至于现场扬尘逸散、迟不动工的问题,因为是私人案场,且不属
于环保局辖管业务,他们也无能为力。
环团:超过农地土壤重金属标准,就不该倒在农地
长期质疑“废弃物再利用”就地合法,台南社大环境行动小组召集人黄焕彰表示,农业土
壤有重金属限量标准,菇寮根本就不该用 TCLP 来检测,他说“低密度透水性混凝土”是
环保单位的“文创名词”,水泥根本就不该测到重金属,但环境行动小组不只检测到重金
属,且铅、锌、铜等都严重超标。
以铅为例,最高量测值到 2 万多 mg/kg,远远超过土壤管制标准 2000 mg/kg,更不用说
食用作物标准 500 mg/kg ;铜含量最高更达 4 万多mg/kg,远超过土壤管制标准 400
mg/kg 和食用作物标准 200 mg/kg。黄焕彰批评,农地不用农地标准,正因为环保署知道
超标严重,才以 TCLP 来检测。
其实日本早在廿年前就规定,焚化炉底渣既要通过 TCLP,也要符合土壤管制标准,台湾
却只想便宜行事,“是假循环、真掩埋”,黄焕彰直言。
环保署为焚化炉底渣开后门,农委会函释无效?
根据环保署在 109 年 5 月 18 日公告之“垃圾焚化厂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第七条
,明列焚化再生粒料不得利用于“划定为特定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及其他使用分区内之农
牧用地、林业用地、养殖用地”等,然而同条文(五) 却又载明,若为“低密度再生透
水性混凝土”则不受前项规定限制,如同帮环保署的“文创产品”打开农地的后门,难怪
环保单位一直力悍“于法有据”。
彰化县环保局局长江培根更直言:“台湾农地那么多,都不给倒要怎么办?”
然而,农委会多次以解释函函释,“农业用地填土之来源应为适合种植农作物之土壤,不
得为砂、石、砖、瓦、混凝土块、营建剩余土石方或其他有害物质等”。“低密度再生透
水性混凝土”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显然不是“适合种植农作物之土壤”,怎么会合法放
置在农田里?凸显国家规定互相矛盾。
政府环保官员认为农地是可以牺牲的成本,修法让焚化炉底渣合法成为再生产品、合法矗
立于农地,但这样的法令难道只要环保署点头即可?农政单位是否知情?环保单位该如何
与工程单位合作?这些问题若未厘清,恐怕会让更多废弃物以再利用之名做成产品,最终
却流向各种农田、渔塭、林地,影响食安及国安。
备注:帮高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