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MX (这学期要加油阿~)
2021-02-22 18:02:22我觉得问题不是出在女方爸妈,女方父母的的要求都很合理。
是这位女友“满20岁时就自己去冻卵”、
以及“他会想去攻读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
这两点,表示他还没有想要走入被婚姻家庭绑住的阶段,
都谈结婚了结果双方对彼此未来生活规划都没有共识,
甚至之前都没有讨论过,这样还是先分手,对双方都好。
不然到时候结婚后,说被婚姻绑住无法追梦
: 1.婚后第一个孩子的姓氏必须抽签决定,若从母姓不得有议
: 2.逢年过节必须各回各的家
: 3.婚后不和男方家长住,女方出头期款购屋,但贷款由男方负责
: 原PO表示,女友毕业于清大,未来如果有机会,还会去攻读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而
: 他自己则毕业于台大,在美商公司当主管,年薪破百万、还不到千万。由于双方条件其实
: 都不差,因此原PO最终决定,“这协议,我不签!因为没有我她也可以过得很好,没有她
: 我也可以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