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熊猫女外送员“沿路偷餐”!同业揭2手法

楼主: SHAGUGAN (灼眼)   2021-02-22 13:43:48
※ 引述《DoraGmon (哆啦G梦)》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新闻云
: 2.记者署名:
: 黄可昀
: 3.完整新闻标题:
: 熊猫女外送员“沿路偷餐”!同业揭2手法钻漏洞 赚钱又吃免费餐
: 4.完整新闻内文:
: 外送乱象多,竟然还出现外送员“偷餐”情形!一名专跑台北东湖、新北汐止的foodpanda
: 外送员发现,近期有个女同业“在汐止常对配合熊猫的店家偷餐、骗餐”,近期更把目标转
: 往东湖,多间店家都已受害,经过他的观察揪出对方2手法,呼吁当地人共同抵制。
: 原PO在脸书社团“我是东湖人”表示,对方是黄姓女外送员,骑着白色125机车,保温袋编
: 号为581,前阵子不停在汐止偷餐,被抓包后当地店家、同业共同抵制,目前已转往东湖继
: 续到处行骗,偷餐手法有以下2种。
: 第1个是“专挑餐点做好放前台,让司机自行取餐的店家”,取餐时随便乱报一串数字,假
: 设她原本是33号,却和店家报33、34,直接连34号的餐点一起取走,导致34号司机来店时没
: 有餐点可取。第2个是“餐点拿了直接转单”,假设她是33号,取完餐以后马上按转单,其
: 他司机接到单以后到店里取餐,却发现餐点早就被他拿走。
: 由于这属于foodpanda漏洞,目前尚未有完整的应对机制,客服接获反映后也无可奈何,只
: 能请店家重做一份,“权益受损的是接该单的司机、店家及订餐的客人。”原PO呼吁,东湖
: 、汐止店家往后若看到平板出现这位司机名字,应立即回报客服并要求换司机,“坚决不给
: 餐直到平板上司机名字换人为止!”
: 网友留言,“这样没有刑事责任吗”、“诈欺罪get”、“不能请熊猫取消他外送员资格吗
: ”、“难怪现在几间东湖外送店家都开始核对号码跟再三确认,原来是有这种事情发生”、
: “下一站会不会就到南港了?”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22/1923688.htm
: 6.备注:
: 中午想来点...
简单解析一下:
第一种行为:取餐时随便乱报一串数字,拿走餐点
诈欺取财罪
跟店家报假的号码是施用诈术,使店家陷入错误交付餐点
破坏店家对餐点的持有,建立自己持有
第二种行为:取完餐马上转单
业务侵占罪
向店家受领餐点当时因为还有接单,有受领权限,为合法持有
受领后却转单独吞餐点,此刻易持有为所有,成立侵占
然后因为身分是外送员,构成业务加重
另外,本件告诉权人是受害店家,不是熊猫
但店家以外的人也可以做告发
最后,刑事诉讼法第228条1项:
检察官因告诉、告发、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应即开始侦查
所以辖区该管检察官看到新闻后,该做事啦
更何况这2个都是非告诉乃论之罪
作者: superLM (Let's play it by ear)   2021-02-22 13:45:00
建议店家告下去
作者: t20031210   2021-02-22 13:52:00
好奇如果检察官如果不去查会不会怎么样
作者: VB6 (VB)   2021-02-22 13:53:00
如果有党证然后无犯意或过失呢?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1-02-22 13:53:00
店家忙死,哪有吃饱这么闲,如果熊猫愿意吞下,店家也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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