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1-02-19 10:48:2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2-19/538272
我其实认为电业法确实会对弱势族群、一般受薪族群造成可支配所得减少的伤害没错
可是这次德州的案例应该要分为两个状态
1. 紧急状态时私人企业的供电模式
2. 企业浮动电价的收费方式
就这个案例来说,这人被浮动电价收取高额费用似乎不是一般民众会碰到的
因为一般家庭或民众是透过能源零售商去买电
而零售商本身是有长期合约订立稳定价格
同时民众和零售商的合约也是有限度的价格变动幅度
那新闻中的这些人,他们是和电力批发商直接签合约的,这应该是德州特有模式
背景上德州能源非常之充足,是全国最大的石油、天然气产地
外加宽广的地形可以插一堆风车
所以德州大概超过95%以上的时间直接跟批发商购买的价格都低于零售价格
甚至有时候风车转太凶或是半夜用电需求低的时候,还会有回馈折抵的状况产生
所以这些人也不能怪批发商就是了,他们选择的合约商业模式就是会有这风险
再来就要谈到这次停电的状况
以台电来说,复电和成本做选择的时候一定是前者为优先
但民营能源商看法可能会不一样
首先就是民营能源商必须先保护自身利润,所以在能源供给不足的时候
会优先保护契约容量固定的客户
另外天灾出勤需要动用的设备和机具以及人力成本也是非常高
所以他们就会计算该区价格和成本以及合约赔偿价值决定要不要抢修
那台电一向都是通报了就卖命出去抢修,因为他们的优先是稳定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