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认为性骚扰防治法应该要修正
要分成两部分
一种是有明确因果关系的状况
譬如
不让主管摸屁股,结果被减薪甚或开除者
被摸屁股,导致身心受创,有精神科医师可出具证明者
另外一种就是没有明确因果关系的状况
譬如
被摸屁股,每天照样该吃吃,该睡睡,活得不亦乐乎者
第一种状况有明显的损失
该怎么罚就怎么罚,甚至加重我也支持
第二种既没有金钱上损失,身体上也没有受害的
微罪不举,不罚
有些人也许觉得会很不爽
但从实务上来看这非常合理
小孩子去商店偷个五元的商品
很多时候检察官也会拿这条微罪不举来用
因为真的要办
政府要因为受害人这五元的损失
花费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成本来处理
不合比例原则
另外也是给加害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毕竟造成损害也是非常轻微的
这样有一个好处
至少每个案子都有受害人
而一些平凡人也不用每天戒慎恐惧
一个眼神就让某些人不爽而提告性骚扰
不过我看台湾应该不可能这样修啦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02-18 15:38:00说到我心声了,我在健身房被人指控我用镜子反射偷看她= =连镜子的反射也能被人说是在性骚扰了,重点是我也没看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02-18 15:39:00你不会跟她说妳不偷看我怎么知道我在偷看你 折射是相对的这就是尼采的理论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02-18 15:40:00拜托,主观无敌耶,她主观就认定我是在借由反射在骚扰她了现在是主观认定最大耶,我说你有,你就是有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02-18 15:41:00那你主观回去说她骚扰你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02-18 15:41:00尼采是什么玩意儿?再扯下去,她搞不好说尼采也骚扰她拜托,人家是女森耶~女森就是弱势。台男要怎么跟人家比?女森说骚扰才是骚扰啦。台男说骚扰?也不去照镜子?
作者: spzper 2021-02-18 15:43:00
公审就好拉~立法法院其实也不太需要开~动动私刑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02-18 15:43:00我本来就不帅啊。所以我出门都不敢乱看的,但那次是被说我用镜子反射偷看??那我以后都不要出门好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02-18 15:46:00你说你萧煌奇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21-02-18 15:51:00说你近视啊~没戴眼镜看不清楚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21-02-18 16:18:00但我有戴眼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