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病主法》好到难以执行?咨商费高、城

楼主: xxxxxxyzf (xxxxxxyzf)   2021-02-17 13:12:15
我甚至觉得需要前两个法律顺位的人来参与当公证
90几岁本来可以安详的走
天边孝子一通电话
原本的DNR撤除
插管 升压剂 甚至后续手术都全上
如果不照做阿伯死了
子女回国还不把病历上有的人全告一遍
今天自己默默签署
除非法律有保护医师
不然家属还不是照样告
虽然成立的机会不大
难讲哪个检查官刚好像站病人那边
好死不死法官也站病人那边
生涯毁灭
现实就是人一直都很难是独立个体
之前车祸的小孩平常没人管
出事的时候亲戚那边吵国赔
平常生病自己看医生没人关心
快死的时候就跑出来牛鬼蛇神
可怕的事有些还真的有权力决定事情
就算平常有人关心
最后家属意见分歧吵来吵去
吵出共识前病人还说苦撑在那
自主法有家属参与
真的碰到了问题
至少这份文件有人站在同方
其他人可以闭嘴
至于贵不贵?
就算每个人时薪200好了
医师两位 社工 安宁个管 心理 陪你两个小时就两千了
这样贵吗?
我是有另一个想法啦
台湾最懂医疗的其实是法院
大家自己看完自主法
带两个家属到法院公证
最后盖法官章
这样500
应该还不错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21-02-17 13:18:00
这种预立医嘱有法律地位吗 如果不照签署本人意愿会违法?
作者: cck525 (′˙ω˙‵)   2021-02-17 13:31:00
遗嘱上多写一条谁违反dnr 谁就没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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