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sfgsj (人在江湖走 那能不挨揍)》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Yahoo 新闻
: 2.记者署名:
: 李祐端
: 3.完整新闻标题:
: 财团抢校地1/首例!新庄国中拟采BOT改建 30%校区恐变百货议员也没辙
: 4.完整新闻内文:
: 创校76年、位于新庄区主干道中正路上的新北市新庄国中,去年中传出部分校舍可能拆除
: 重建,并由新北市政府招商,采“民间兴建营运后转移模式”(BOT)整建,意即由业者
: 出资兴建(Build)、在营运(Operate)50年后将建物移转(Trasfer)给市府,双方也
: 可商议延长“一定时间”。此举引发地方人士反弹,家长和民代担忧学生的受教和活动空
: 间遭压缩,痛批不应该“引清兵入关”
: 新北市议员林铭仁拿出新庄国中校务会议纪录痛斥,去年7月间,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就声
: 称新庄国中校舍老旧,研议采BOT方式改建,引起家长议论纷纷。“110年度市政府总预算
: 案迳付二读时,议员们提案附带决议,要求教育局不得执行这项BOT案,但据我私下了解
: ,新北市政府近期虽暂缓执行,却正在研拟新方案,而且BOT不须经过议会审查,主导权
: 完全掌握在市政府手上。”他直言,就算新北市政府要硬干,议员有疑义也无可奈何。
: 林铭仁进一步解释,依据《都市计画公共设施用地多目标使用办法》规定,学校校舍用途
: 只能与校务有关,
XX使用办法要和底下的促参法一起看。前者是法规命令,后者是法律,法源位阶
是后者大于前者。
故新北市府适用后者并无法律问题
但教育局以校舍老旧为由,欲将其拆除,“如果真的拆除,未来学校用
: 地就可以依据《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招揽民间厂商投资营运。”
依促参法第3条内容,促参客体包含"文教设施",也就是文教设施可以引进民间资金
而本条所称"(促参)范围"是"由主管机关会商内政部及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定之。"
也就是这必须由财政部会商其他主管单位核定,不是由新北市府片面决定
: “新庄国中此例一开,未来精华地段的公立国中小学,恐都只将任由财团宰割,到底是学
: 生受教品质重要,还是财团生意重要?”林铭仁担忧地说,新庄国中BOT案明显在钻法规
: 漏洞,都市计画原先划设这块地就是教育用途,而商场就该设置在划定的商业区内,新北
: 市政府不应该违反都市计画的精神。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reurl.cc/DvXV7Q
: 6.备注:
: 满意度最高的市长 要贱卖公家的土地了
: 此例一开 未来学生都要在百货公司上学了
这议员和原po心得是不是故意在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