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防治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74
第 一 章 总则
第 2 条
本法所称性骚扰,系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对他人实施违反其意愿而与性或
性别有关之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该他人顺服或拒绝该行为,作为其获得、丧失或减损与工作、教育
、训练、服务、计画、活动有关权益之条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视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当影响其工作、教育、训练、服
务、计画、活动或正常生活之进行。
骂别人仇女 与性别有关
以文字方式 或侮辱之言行
损害他人人格尊严、感受敌意或冒犯之情境
骂别人厌女症、恶男或仇女恶男也一样符合要件
符合这些条件 被骂的人是否可以提告成功?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