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楼邀试用遭推销上万元 消保官:访问交易有七天犹豫期
https://youtu.be/afx93NHQu9U
美容消费不时传出纠纷,台中市消保官光去年就受理超过300件,其中有消费者原本只是
花千元体验,却被店家刷卡上万元购买商品,要求退款却遭到拒绝。不过这类案件难以构
成诈欺,只能循消费纠纷管道进行调解。
拿着保养商品站在骑楼,向路过的民众询问要不要试用,台中一位民众就因为这样的推销
,不好意思拒绝,被带进店里体验,事后却发现店家已经直接帮她刷卡,而且一次就刷了
6万多元,当下想要退货,还因为商品已拆封遭拒。
投诉民众说:“当下会不知所措,觉得说所以我现在是已经消费了吗?而且他还就是说,
帮你看你的卡有没有什么优惠之类的,直接把你的卡拿过去做刷卡动作,并未经过你的同
意。”
直接来到被投诉的店家,对于民众的指控,业者强烈驳斥,强调不可能强迫消费,更不会
在没有告知金额的情况下进行刷卡。
遭投诉业者反驳,“你强迫消费,为什么你要自己拿信用卡出来刷?今天我销售你,你不
愿意,你会拿卡给我吗?我会从你口袋去挖你的钱包吗?”
根据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室的统计,这类的美容消费纠纷,去年有成案的就有328件,近5
年达1264件,大多都是因为金额太高、事后无法退货等问题,有民众一次就刷卡消费10多
万元的保养品。
台中市消保官康馨壬说明,“在街上访问,签下这些那个美容商品的服务契约,这其实基
本上都是访问交易,消费者可以行使七日犹豫期,就是说我可以在七天内跟业者主张,我
要解除契约返还商品。”
消保官表示,因为被投诉的业者确实有提供商品,也有提供服务,所以不构成刑法诈欺罪
,建议民众被推销的当下,如果不想购买商品,不要不好意思拒绝,而这类的访问交易,
商品保持完整,七天内都能依消保法解除契约。
PTS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2513
业者的狡辩很牵强R
蔡慧玲好正 https://www.instagram.com/angelatsai94/?hl=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