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林宸谊
3.完整新闻标题:“小明”们面临183大限 家长盼政府别用程序法拖延
4.完整新闻内文:
去年喧腾了近8个月的“小明”们(陆配前婚姻子女)虽然已回台,不过他们又遇到新难题
,由于恐怕无法满足在台居留183天的规定,导致下次申请居留证的排序得往后递延,他们
已向移民署询问,并建议从民法相关法条解套,但至今4个多月,只得到移民署以行政程序
法拖延,小明父母盼移民署能给明确交代,别又把他们当人球踢。
“我女儿去年初因为疫情滞留在大陆,直到去年10月才回台,恐怕无法满足在台居留183天
的规定,回来后一直问移民署,但都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尽管向律师咨询,可以从民法第
139条关于‘时效因事变而不完成’的类似规定,也就是说请求权人遭遇天灾或其他不可避
免的事实,如因疫情而导致交通断绝等,为保护其‘时效利益’不受影响来解套,但移民
署却以行政程序法拖延,真的令人非常生气。”上海台商萧先生的妻子是陆配,但女儿“
小芳”从小学起就在台湾念书。
小芳的案件并不是个案,去年400多名回台的“小明们”都遇到这样的状况,两岸婚姻协调
促进会会长钟锦明表示,根据移民署规定,拿居留证者每年需在台居留满183天,才能符合
取得身分证规定,“小明们的父母很愿意按照政府法律程序申请,但问了移民署,至今4个
月了,都没有一个解决方法,让小明们父母不知道该怎么办。”
钟锦明指出,包含陆配前亲子女(陆配前一段婚姻生的小孩)、国人在大陆生的小孩,以
及排到专案居留的小孩,总共有三种情况的陆配子女,都正在申请我国籍身分证的程序当
中。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5240383
6.备注:外国人在大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