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刘晓欣/彰化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上市公司过年出勤只多给200、不去扣3000 彰县府:已违反劳基法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1ygSkMh.jpg
有民众贴出某上市公司的彰化厂春节出勤计画表,春节出勤只多给200元,不去还要被扣钱
,引发广大讨论。(取自爆怨公社)
有民众在脸书社团《爆怨公社》贴文,指称在上市公司的彰化厂工作,春节上班没有加班费
,只有多给200元,如果拒绝的话就要扣3000元,引起广大的讨论;彰化县劳工处长吴兰梅
强调,此举已违反劳基法,希望民众能够提供公司资料,并将可追查5年内的劳工出勤纪录
,如有违规事证就开罚。
有民众贴出某上市公司彰化厂员工春节出勤计画表,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日上班只多给20
0元,不去的话,还要被扣3000元绩效奖金,还问说“这样你还想去上班吗?”因为还注明
是股票上市公司,引发大家的关注与热烈的讨论。
许多人都觉得真是太扯了,连开工日去一下下,老板给的小红包都不只200元了,员工春节
去上班,就要把200元当作加班费,这比工读生还不如。
吴兰梅指出,希望这位民众能够提供公司名称,即使今年该公司已依照劳基法做立即的改善
,但由于依法劳工请求权有5年,将会追查5年内的资料,比对劳工出勤与薪资核对,只要发
现有违法事证,就会依照劳基法来开罚。
吴兰梅指出,依照劳基法规定,国定假日上班必须经过员工同意,不是雇主说了就算,同时
也应该依照规定发给加班费,或是另行补休,就算要扣薪水的话,也不能违反劳资双方的协
议。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434323
6.备注:
过年加班只多给200元,这有点夸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