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提告都会有证据不足 刑法事实认定会采被告有利原则
以性骚扰而言没录音录影、没证据、对方不承认就是不起诉
以妨害名誉而言,若翁提告,以对被告有利之证据来说也是会打成不起诉,加上都是公众
人物,这种行为本就可受公评
这简单的问题还能让这么多人在那边跳针喊为啥不告
简单问题的正确答案不会因智商而改变
但对这些人来说似乎太难了
现在应该要想的是,明明原本文中性骚扰最严重的是那间游戏公司的老板,但现在却是战
火乱喷,啊那个老板人呢?
以局势来看,郑是把自己未来的机会都赌掉了,包含演艺圈和尾牙场。
但是舍本逐末四处开战已逾炒作可怜形象的尺度,我也觉得智商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