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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肇逃后测得0.86 这理由获不起诉
2021-02-07 08:59 联合报 / 记者游明煌/基隆即时报导
张男骑机车在基隆擦撞一辆轿车,案发后1个半小时后到派出所,虽呼气酒精含量达每公
升0.86毫克,却辩称在撞车后才去喝酒。检方指酒驾证据不足,不能从事后有酒气推论车
祸发生前酒驾,日前依刑事诉讼法“罪疑唯轻”原则,对张男公共危险、肇逃罪嫌处分不
起诉。
基隆地检署不起诉书指出,张男去年7月23日晚间10时28分,骑车载谢姓妻子在靠安乐路
二段与魏男驾驶的轿车擦撞。张男肇事后虽立即下车查看车祸状况,但旋即离开现场,在
当晚11时50分自行到派出所说明,员警发现他有酒气,酒测值每公升0.86毫克,讯后依公
共危险、肇事逃逸罪嫌送办。
张男说,离开现场是因要回家找家人处理车祸赔偿,他交代妻子留现场和魏男处理车祸,
他车祸前没有喝酒,酒测值超标是因他离开现场后,还有到基隆庙口附近饮酒,否认酒驾
。
检警找魏男查证,他表示车祸当下没有闻到张男身上有酒味。张父证称儿子偶尔会在家喝
啤酒。张妻则说没有闻到丈夫有酒味。检方认为,根据人证及时间与距离,不能排除在这
1个半小时内张男有喝酒的可能,“不能从事后有酒气,推论1个半小时前的车祸发生当下
有酒驾行为”。
无独有偶,新北巿也有人以车祸后才喝酒的辩赢官司。王姓男子疑酒后骑机车出车祸,趁
员警未到前到超商买一瓶竹叶青酒喝,员警以他酒测值超标达每公升0.84毫克,认定酒后
骑车肇事,依公共危险罪送办并开单处罚4万5千元。但王事后提出异议,不仅未被起诉,
连罚单也不用缴。
王称车祸前6小时喝一小杯参茸酒,因车祸心情差,在等员警前来时到超商买酒喝,检调
查王报警后30秒,超商监视器录下喝酒画面。员警六分钟后到达现场,并无足够证据证明
王肇祸前喝酒,处分不起诉。
还有使用肺部扩张器也让酒测值发生争议,新北市黄男开车行经土城金城路遭警方临检酒
测,酒测值每公升0.53毫克,检方依公共危险罪缓起诉,得缴国库五万元。他提抗辩指因
气喘紧张喘不过气,有用随身携带肺部扩张器,影响酒测结果。
高检署检察官当庭请警员对黄男检测,发现使用扩张器前后,酒测值不一样,改不起诉处
分,依“罪疑唯轻”,认为罪证有疑,而利于被告。
但也有的踢到铁板,台中曾有李姓男子骑机车在大里东荣路撞上货车,员警到达前,他去
超商买两瓶啤酒喝辩称压惊,酒测值每公升0.45毫克,检察官开庭时当庭要他喝相同酒类
、分量的酒,发现达不到该酒测值,戳破他谎言。李男才坦承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