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revik (Tim)》之铭言:
: 看了一下最近最火的鸡排妹案
: 指控翁立友性骚扰
: 对话内容大概是
: 1. 把不够时间好好来恨你 改成想你
: 2. 说要为了鸡排妹开一家公司
: 这样的对话就构成性骚扰吗??
先说明不是针对原PO,
单纯是觉得问这题真是越走越偏。
把命题锁死在"说"的内容是否造成性骚扰,
实在是颇呵。
如果今天郑小姐只是指证翁说了什么话让自己觉得不舒服,那还有各自表述的操作空间。
演艺圈大概普遍认为FOR效果;
郑小姐本人觉得是骚扰。
一个行为,各自表述。
如果今天郑小姐只是把战场锁死在言语骚扰那也就算了
但今天妳郑小姐是具名指责一个公众人物有触犯刑法的行为,
而这个指责对对造的相对后果最严重的可能性就是使对方的社会人格破产,难道妳不需更
负责任地提出你指责翁"行为不轨"的...哪怕是间接证据也好?
更别说性骚扰防治这块,至少是你当事人申诉就会有相关行政部门给你资源与援助了...
: 那早餐店老板娘都叫我帅哥
: 找钱时偷摸我的手
: 那她也是性骚扰现行犯?
: 说双方在舞台上靠近的时候还被滑到屁股
: 但完全没有画面,也不敢开吉?
: 嘴巴讲讲到底谁不会
: 那翁立友也可以说是鸡排摸的啊
: 反正说人性骚扰先讲先赢就是了?
真.女权斗士
其实应该出来唾弃她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