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bayliskdgsb (巨神兵)》之铭言:
: 如题
: 身为法治社会下的民众,在看到新的文章时觉得台湾真的是没救了。
: 到底为何提倡公审的声量会大于走司法程序的声量?
: 为何明明就没证据却可以一口咬定对方就是加害人,自己就是被害人?
: 是我太年轻不懂事还是现在的人都觉得,有时候收了钱就要看场合给面子,当下没反应不代表事后不能越想越不对劲?
: 然后非邀请对象到人家记者会堵人这件事竟然变成塑造她很勇敢?当初小S法庭外插花的也是她,怎么会觉得到处串门子很好玩很有趣?
: 事不关己就当小丑,装成被害人就演八点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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