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2-06 00:18:42如题
我认为争议最大的就是这一点
个人接触过一起大学的性平会案件
女生A坚持说男生有性骚扰她
但男生B坚持说没有性骚扰的故意
但A和B原本是‘好朋友’
这中间的界线如何拿捏?
真的是一个大问题?
还有另一个CASE是男教授对女大学生的性骚扰案件
女学生觉得男教授的发言是在性骚扰她
但这言语有没有到性骚扰
同样有灰色地带
这到底该如何界定?
实在让人很困惑
就是这个主观上的‘界线’到底在哪里?
到底有没有办法具体明确指出来呢?
大家怎么看?
作者:
OEC100 (OEC100)
2021-02-06 00:19:00看脸
作者:
s9623452 (Heartbroken)
2021-02-06 00:20:00脸
双方都是对的,男方没犯意,女方感觉受到骚扰,有问题??
认真解释一下好了 性骚扰 属于骚扰的一种你觉得被骚扰 和对方没犯意 可以同时存在但是!! 刑法上的性骚扰 认定就不可能只看感觉广义的性骚扰和刑法性骚扰是不同等级的东西
对啊 所以有了邪恶性平会你只好在他们管辖范围内高举双手 离女生远远了像是学校 职场
作者:
s9623452 (Heartbroken)
2021-02-06 00:35:00不确定法律概念都是可以变的 看你倒不倒霉也因为可以变来变去 辩护律师才会存在
不是阿 如果一方没犯意 一方觉得有 那要直接当成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