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agonQuest (尚未认证通过)》之铭言:
: 就 罢免黄捷的理由里面 有一条是
: 违法介入港暴进行物资募集,对中态度严重双标
: 1.募集物资部份明显违反国安法第21条
: 问题是 中华民国的国安法 没有那么多条 港版的才有
: 不过 据罢捷方的解释是 2-1条的误植
: 于是......... 绿营就高潮啦............
其实还蛮简单,只要看看法条内容就知道了。
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二十条
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台湾国安法 第 2-1 条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
下列行为:
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
对不起我错了,好巧,真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