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向监院提陈情 翁启惠:绝非以诺贝尔奖为

楼主: TravelFar   2021-02-04 11:47:53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陈永吉/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向监院提陈情 翁启惠:绝非以诺贝尔奖为由 要求撤销弹劾
4.完整新闻内文:
最近媒体报导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向监察院陈情之事,翁启惠今日零时发表声明表示,确
实已向监察院提出陈情,但否认以诺贝尔奖为由,要求撤销弹劾,这完全不是事实。以下
是声明全文:
我一向坚持当年的起诉、弹劾、及公惩会因此做出申诫,都是基于错误事实,且已严重伤
害我的名誉。为捍卫清白,我确实已向监察院提出陈情,希望以此合理合法的管道,进一
步厘清事实。
公惩会申诫的理由是我“不实申报财产,因而造成利益冲突”。然而事实是,我成年子女
投资浩鼎的资金,来自于我及我太太早年赠与,因此该投资始终都不是我的财产,无所谓
借名登记,更无从申报。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原本指摘我是借名登记,但经过诉愿委员会详查,确认前述赠与过程无
误,我也没有其他不实行为,因此撤销了不实申报财产的处分。此外,在监察院嗣后主动
进行的独立调查中,也认定我并无违反利益冲突规定,中研院也从未认定我有违背任何规
定。前述事实均证明我没有“不实申报财产,因而造成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之后我整理前述资料向公惩会提出再审,讵料在监察院向公惩会提出的回复中,竟无视诉
愿会的议决及监察院自行调查报告内容,继续基于错误事实指摘我违反规定。这些背离事
实的回复,让我在再审中不能获得公平对待。
而我近日向监察院陈情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希望厘清这个过程。当然,我也同时希望监
察院可以依据这些新事实重新审视当年的弹劾及移送的决定,以可行的方式还我清白。
然而近日却有媒体报导,说我以诺贝尔奖为由,要求撤销弹劾,这完全不是事实。向监察
院提出陈情,是人民的基本权利,但监察院要如何处理,我无从预测,更不可能以无关理
由,要求获得特殊待遇。
我是公众人物,浩鼎案也是瞩目事件,对于各方的评论及指教,我一直都虚心接受。但近
日关于我的批评,有部分仍然是基于当年的错误、偏颇报导,连基础事实都未加查证,令
人感叹。我无意一一辩驳,只能诚心呼吁,让事实跟证据说话,才不会造成更多伤害。
最后我要重申,本人一向奉公守法,从未做任何不法或不道德之事。名誉是学术工作者的
第二生命,我一定捍卫到底。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4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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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109 (cp109)   2021-02-04 11:49:00
凭什么?
作者: ananan1414 (安安安根号二)   2021-02-04 11:54:00
女儿眼光精准卖在高点
作者: chozenker (幽恨无人晤语)   2021-02-04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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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reg0202   2021-02-04 11:56:00
可怜哪为台湾奉献结果被党陷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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