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52508 (a十五二十五零八)》之铭言:
: 好奇如果法拉利驾驶“没有超速”
: 一切按照规矩 开在自己的车道上
: 还有7.5%的责任吗??
: 如果有 台湾法律也太机掰了吧
: 我没超速 安分守己的开在我自己的车道上
: 结果对面压车撞过来 我还要赔他?
: 有没有法律人可以开示下
你要先想一想目前台湾道路的速限怎么订定的?
然后速限合不合理?
北宜公路全段速限40km/hr,是以弯道的最高通过速度来订定
可是直线段、下坡段呢?
直线你可以不看仪表表以自己适合、舒服的速度踩油门,看会不会超过法定的40km/hr
这起事故就突显了目前公路订定速限的不合理。
台湾把速限订这么低,测速照相插得到处都是,结果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
欧洲的郊区速限可达100km/hr,测速照相也没有到处都是,结果事故死亡率屌打台湾
交通部口口声声说十次车祸九次快,结果A1事故主要肇事排行第一都是未依规定让车
超速失控占的比例哪来的十分之九?
关于台湾病态的速限跟国外的比较
可以参考以下影片
https://youtu.be/diqArOAZ1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