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潘怀宗被控诈领助理费300万交保 士检提抗告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新党台北市议员潘怀宗被控与办公室主任陈玉台,利用人头诈
领助理费共300万。士林地检署上周三凌晨3时许,依本刑最低7年以上的贪污治罪条例中
利用职务上机会诈欺取财罪,且有湮灭证据、勾串之虞,声押禁见2人;士林地院认为2人
虽有羁押理由、但无羁押必要,当晚裁定潘200万元交保、陈150万元。然而,士检认为士
院忽视潘怀宗有灭证情形,今提起抗告,将由高等法院受理。
士检查出,2008年至2020年共12年间,是潘、陈犯案时间点。潘怀宗到案时称聘用助理工
作均由陈玉台处理,他非常相信陈,只要陈提出名单,他都会聘用,不过确有挪用助理薪
水包红白帖或买礼物送里长等基本事实,并愿意负起责任。陈玉台自认找来的助理都没问
题;但其说法被3名人头的供词打脸,人头说,只有选举期间会帮忙工作,薪资也以日结
方式计算。
士检也发现,3名人头的提款卡都交由陈玉台保管,陈在薪水入帐后会前往提领,每次都
提领“2、3万”,有别于民众一次只提领数千元,而这些钱部份作为“真”助理的薪水,
部分挪为私用;同时认定潘对陈挪为私用的犯行不可能全然不知。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28773
6.备注:
检察官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