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吴欣晏 吴居諴
3.完整新闻标题: “我得武汉”!女仍与友外出 PO网引恐慌
4.完整新闻内文:
有女子声称自己已经感染新冠肺炎,结果却在社群平台PO出和朋友一起外出,动态被网
友截图下来,上传到Dcard,引起许多网友讨论,大部分都说太可怕,甚至有人说已经通
报,律师表示,不管这名女子是不是在开玩笑,都已经触法,就算她删除了动态,被网
友举报,可能还是得面临法律责任。
戴着大框镜片,一双水汪汪大眼,这名长发女子在社群平台留下自拍,上面附上文字,
透露自己已经过敏、发烧加上打喷嚏,结果时间往回推几10分钟,这名长发女生其他动
态,他竟然自称得了新冠肺炎,更夸张的是,一旁还有友人一起拍照。
有网友看到,立刻将动态截图,上传到DCARD,引来不少网友讨论,有些人认为超可怕
,如果是开玩笑也太过分,也有人说,染疫还去找朋友,是好姐妹要一起同进同出的概
念,甚至也有网友表示自己已经通报。
其他民众:“我觉得应该要待在家里,做好应该要的防疫措施,才不会成为防疫破口。
”
其他民众:“就是大家努力了这么久,就是尽量,就是自己要,要有自知之明,就是居
家隔离这样子。”
大部分民众看完都认为这种行为不太好,不管他是不是在开玩笑,现在疫情的紧张时刻
,确实会让人感到有点害怕。
律师简大为:“依据这个新冠肺炎特殊条例,如果你供称自己有得病,而造成公众的危
害(恐慌)的话,那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开玩笑也已经触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并科新台
币30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真的染疫却还到处趴趴走,就算没有传染给第三人,却已经
造成了第三人受感染的危险的话,还是可以处两年以下、拘役或最高200万元以下罚金,
一旦散播,就会涉及传染病防治法或刑法重伤害罪,尽管这名女子已经将动态删除,但
有网友说已经举报,这些截图留下的证据恐怕让她难逃法律责任。
《TVBS》提醒您: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续加强疫情监测与边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状,请拨打:1922专线,或0800-001922,
并依指示配戴口罩尽速就医,同时主动告知医师旅游史及接触史,以利及时诊断及通报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bit.ly/39AEM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