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认为酒驾很该死,最好罚越重越好,
所以政府在前年7月通过加重酒驾责任的罚则,
罚金从九万加倍成十八万,累犯的话罚锾还会每次加倍,
情节严重甚至会吊销驾照和没入车辆,还要负刑责去坐牢,
喝酒骑脚踏车也不行了,被抓到就是直接罚钱,
甚至车的主人和乘客也要受罚,无辜的同车乘客还要被罚3000元,
反正处罚是越来越严厉了。
但是都没有乡民或法律专家站出来质疑这件事很奇怪或不合理吗?
明明法律是罪刑法定主义,有犯法有做错事才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否则的话就只是道德瑕疵的问题,并没有罪责不需要被处罚,
顶多是接受社会舆论的批评而已,但是现在台湾已经是21世纪的民主社会,
怎么会出现这种祸及家人妻小朋友的法条呢?这根本是古代的连坐法了吧?
真的很吃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专家学者公开批评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