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记者署名:
(邱柏胜/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 GG!会计师:民法修正增加变量
4.完整新闻内文:
想要靠嫁入豪门或娶有钱阿姨的小鲜肉们注意!立法院三读通过民法夫妻法定财产制修正
,资诚(PwC)表示,本次修法后,对不务正业、不负担家庭责任的配偶,想透过离婚分
配高额的财产致富,将变困难。
我国民法将夫妻财产制种类区分成“法定财产制”及“约定财产制”两大类,实务上,大
部分台湾的夫妻都没有约定财产制,因此“法定财产制”是现行夫妻财产制中最普遍的种
类。
而立法院去年底三读通过的“民法第1030条之1修正草案”,主要就是针对实务上最多人
适用的“法定财产制”进行修正。
依本次修法内容,夫妻之一方对于婚姻生活无贡献或协力,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
得调整或免除其分配额。
负责家族企业暨财富传承服务的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董事郑策允提醒,白手起家的夫妻
,原则上,法定财产制消灭时(譬如离婚或一方死亡等),财产较少的一方,可以跟较多
的一方请求差额的一半。例如夫妻白手起家,夫离婚时财产剩1亿,妻财产剩5000万,夫
妻离婚时,妻可以跟夫请求差额5000万的一半,也就是2500万,但在计算时,如有下述财
产,则须排除计算。
首先,不是所有财产都需纳入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计算,在计算时,须扣除婚前财产、继承
、无偿取得财产以及慰抚金。
例如,夫离婚时财产剩1亿,妻财产剩5000万,但夫的1亿财产中,8000万是来自于继承的
不动产,妻的5000万则全数为创业收入时,在计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时,夫只有2000万的
财产要列入计算(1亿-8000万),夫妻离婚时,夫反而可以跟妻请求差额3000万的一半,也
就是1500万。
其次,婚前财产、继承、无偿取得财产虽然不须纳入计算,但前述财产在婚后所生的孳息
,则须纳入计算。本次修法中,原本有多位立委提案,针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
,以及继承、受赠等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孳息,基于他方对于孳息或所得并无贡献或协力
,而提案主张应修法不纳入计算,但最终在党团协商后未被采用。
因此,按照以往法令见解,假设夫离婚时财产剩1亿,妻财产剩5000万,但夫的1亿财产中
,8000万是来自于婚后继承的不动产,另外2000万是属于所继承不动产的租金收入,妻的
5000万则全数为创业收入时,在计算剩余财产差额分配时,夫继承的不动产8000万不计入
,但2000万的不动产租金收入仍要列入计算,夫妻离婚时,夫可以跟妻请求差额3000万的
一半,也就是1500万。
另外,夫或妻各自拥有的资产,如果分不清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时,会被纳入婚后财产计
算。实务上,金钱最容易混在一起,而分不出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有想要在未来离
婚时,不想人、财两失,仍保留自己婚前金钱的人,可以考虑将婚前的金钱,单独存放一
个专户并与婚后的金钱帐户加以区隔使用。
郑策允说,如果夫妻双方未来不想有上述剩余财产差额分配的困扰时,则可选用约定分别
财产制,让各自的财产,依照各自的金钱观念管理,以后即使离婚,也不会有剩余财产差
额分配请求权的问题。(邱柏胜/台北报导)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101/WT6Z4VJGUBFKBGWU5AB7PWO3NA/
6.备注:
同一条修正案刚通过时的新闻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134929
剩余财产分配 要考量贡献度
印象那时的新闻没有讲清楚所谓的贡献度是对要分的财产
而不是单指婚姻中个贡献度